|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开发蓝色国土”和“建设海洋经济大省”两个阶段。进入新世纪后,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在2003年召开的第三次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并将其列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省海洋经济将进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十一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走具有浙江特色的陆海联动、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增强海洋经济的综合实力,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到2010年基本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并为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打下坚实基础。
本课题以《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为基础,结合有关涉海部门“十一五”发展思路和对策研究成果,着重对
“十一五”时期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思路和对策进行研究。
一、“十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在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实现了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持续增长,并开始呈现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理清发展思路,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升到新的高度。经过2002至2003年大规模、高层次的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了《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和相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在发展目标上,确定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列为全省“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努力将海洋经济培育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发展思路上,将海洋资源优势与陆域经济优势相结合,大力推动陆海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力联动布局、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治理,走具有浙江特色的陆海联动发展新路子;在产业结构和布局上,确定重点发展港口运输业、新型临港工业、现代海洋渔业、滨海生态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五大优势产业,提升海洋经济的竞争力。重点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区和重点工程,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海洋产业带和块状海洋经济;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坚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发展动力上,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海洋经济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促进海洋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体制创新,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组织领导上,建立省和沿海市、县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协调和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通过以上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贯彻实施,为全省海洋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是海洋经济总量初具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逐步优化。经过全省沿海各地的共同努力,近几年我省海洋经济得到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据初步统计,2004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出为2600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增加值为835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涉海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额在5000亿元以上。这些重大涉海项目和工程的建成,将有效改变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大力提升全省海洋经济规模总量。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以宁波、舟山为龙头、温台沿海和杭州湾为两翼,以港口城市和主要大岛为依托,以“三大对接”工程为纽带,海洋资源和区域优势紧密结合,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海洋产业三次结构从2002年的21:36:43调整为2003年的18:36:46。2004、2005年二、三产业增速继续高于第一产业,以港口海运和滨海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已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增加值最多的产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
三是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杭州湾大通道、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温州洞头半岛工程“三大对接工程”进展顺利,沿海地区和主要大岛的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步伐,陆海之间、大岛之间互通性进一步增强,海岛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已有明显改善。千里高标准海塘的建成,提高了沿海和海岛抵御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22个重点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先后开工建设,使海洋渔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围绕“开发大港口、建设大通道、发展大物流”的总目标,港口运输业得到优先发展,跃上了新台阶。在一批重大项目的推动下,宁波、嘉兴临港石化工业区产能进一步扩大,船舶工业已上升到全国第四位,临港工业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
四是积极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启动《浙江省科技兴海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支持海洋生物制品开发、海水淡化、数字化船舶制造、海洋环境监测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示范工程项目。全省共实施科技项目200余项,在抗风浪网箱设备和养殖技术、反渗透海水淡化、国产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等方面进入全国前列。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共同投入发展海洋科技,积极引进高层次海洋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加强了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五是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有了提高,生态环境治理得到加强。认真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依法治海工作不断深入,海洋综合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海域使用权证和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无偿、无序、无度”状况得到初步遏制。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和赤潮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开始建立。努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陆海联动治理海洋污染,积极筹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十一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进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期,但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
1、政府调控能力不强,资源整合度不高。海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样面临着资源短缺与大量需求的矛盾、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体制机制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矛盾等突出问题。总体规划和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有的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尚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种资源的科学整合和合理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要从粗放型经营、低水平扩张转变到集约化经营、可持续发展还有大量艰巨的工作要做。
2、要素短缺制约突出,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十五”时期,我省土地、电力、水资源等要素制约问题十分突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沿海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海洋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任务艰巨,结构调整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沿海和海岛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加快速度,但还不能适应海洋经济发展需求。港口运输和临港工业的发展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3、海洋科技总体水平不高,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滞后。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形成,重大海洋科技成果不多,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不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船舶制造配套设备自给率不足30%,海洋生物制药新品开发滞后,海水淡化、风力发电等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4、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4年全省海洋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我省近岸海域海水污染较上年有所加重,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64%,污染程度高居全国沿海省(市、区)的第二位,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三、“十一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思路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要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以滨海城市和陆域经济为依托,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为突破口,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加快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陆海联动、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到2010年,基本达到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到2020年,争取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扩大海洋经济总量。海洋经济总产出超过6000亿元,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依据我省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港口运输业、新型临港工业、现代海洋渔业、滨海生态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五大优势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突出重点,逐步形成各县特色、优势明显的海洋产业带和块状海洋经济区域发展格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大对接工程”建成,陆海基础设施互通共享,为陆海经济联动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形成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强县。到2010年,力争形成若干个海洋经济总产出10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市和总产出1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区);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按照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力争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50%,沿海地区建成有效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
(二)指导原则
要继续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发挥优势,陆海联动。把海洋资源在“港、渔、景、油、涂、能”方面的优势,与陆域经济在产业、市场、资金、科技、人才和机制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快“三大对接工程”建设,大力推动陆海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力联动布局、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治理,在陆海联动发展中取得海洋经济的大发展。
2、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快调整海洋渔业结构,建设现代海洋渔业,大力发展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以沿海港口城市和主要大岛为中心,加快海洋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海洋产业带和块状海洋经济区。
3、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规划和协调能力,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坚持海洋经济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加快治理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4、依靠科技,提升质量。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优化海洋科技、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海洋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的质量水平。
5、市场主导,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各方面投资开发海洋经济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三)主要海洋产业的发展目标和思路
1、港口运输业
(1)发展目标和重点
以“开发大港口,建设大通道,发展大物流”为总目标,加快形成以宁波—舟山深水港为枢纽,温州、嘉兴、台州港为骨干,各类中小港口相配套的沿海港口体系和现代物流系统。
——规划新建万吨级以上泊位113个。到2010年末,全省沿海港口吞吐总能力将超过6.3亿吨。
——以联合开发大浦口集装箱码头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程并加快温台港口资源整合,提高港口资源使用率和经济效益,增强我省港口体系的国际竞争力。
——加快推进港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重点建设大型深水集装箱、煤炭、油品、铁矿石等专用码头,配套建设相关深水航道。
——大力推进港口物流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北仑、穿山、金塘等集装箱物流园区、六横船舶产业物流园区和舟山煤炭物流园区。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宁波、温州、舟山等港口的老港区功能调整和新港区的开发。
(2)主要措施
——加强宏观调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切实抓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形成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简政放权,改进港口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度。继续坚持“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充分发挥全社会兴办交通的积极性,保证港口建设快速协调发展。
——依据市场机制,推动港口基础设施快速协调发展。更大程度地开放港口建设经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政企分开改革,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经营市场化,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资本、异地资本进入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组建、培育若干个实力强大、运作规范、有能力跨地区甚至跨国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探索多元化的港口资源整合模式,实现港口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出台政策,保障公益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于港口航道、防波堤、锚地、港池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由各级政府投资为主。由于政府投资不足,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造成货物压港的重要原因。结合海域使用建议尽快出台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统一开征沿海航道养护费,作为公益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补充。
——多方联动,加快重点集疏运通道建设。“三大对接工程”和将在“十一五”时期开工建设的乐清湾跨海大桥等集疏运大通道,是实施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发展海运业的重要前提。应充分调动省市各方面力量,并争取交通部加大支持力度,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确保按期完工,为港口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临港工业
(1)发展目标和重点
——临港石化工业。到2010年,全省临港石化工业销售额达到1400亿元;建成国内最大的炼油和乙烯生产装置,形成与化学工业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石化工业产业体系;石化产品在数量和质量上能够满足相关产业发展需要。骨干企业的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形成国有、民营、外资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到2020年,力争在北仑再上一套大型乙烯装置;配套台塑项目,在舟山布点建设大型炼油装置,使舟山成为油品加工、周转基地;以乙烯装置为依托,建设PE、PVC、苯乙烯装置,使我省临港石化工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成为全国乃至国际上重要的石化工业生产基地。
——船舶工业。到2010年,实现年总产值220亿元,修船坞容量220—250万载重吨,具有坞修海洋工程的能力;积极发展双高船舶的修理或改装能力,基本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船用配套网络和国际化形态的修船体系。到2020年,进一步扩大修造船能力,实现年总产值500亿元。基本实现从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的转变,成为国内重要的、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船舶修理中心和特种船舶制造基地。
(2)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与规划。建议成立联席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临港工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对宁波、舟山、嘉兴等临港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发挥整体优势。重点临港工业所在地政府应建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参与临港重化工业的升级改造,鼓励外商以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方式参股、购并进行资产重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取得较快发展的产业,要允许外商独资经营。要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的进入渠道,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在公共财政支出的框架下,加大财政贴息力度,以增强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信贷支持体系,允许对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进一步加强开放与合作。重点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与开发,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的经济合作和省内合作。统筹安排新建的大项目、大企业,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临港工业产业带。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扩大对国际市场的辐射范围,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增加生产要素供给。在建设用地方面,要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调剂,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在水资源供给方面,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综合开发利用。在电力建设方面,加快新电厂的电网建设,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以适应临港工业发展的用电需求。
3、海洋渔业
(1)发展目标和重点
“十一五”时期,我省海洋渔业要按照“压缩近海,拓展远洋,提升养殖,主攻加工,培育发展新型渔业”的方针,继续推进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从传统渔业迈向现代渔业的步伐,到2010年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基本实现以现代科技和科学管理为支撑的产业化、生态型、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海洋渔业
——海洋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全省海洋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35万吨,总产值达到310亿元。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渔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商品率达到90%以上,形成贯通城乡的水产品市场流通网络。渔业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能够适应现代渔业的发展需要。普遍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渔业,建立健全新型的政府对渔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综合管理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海洋渔业经济结构实现升级换代。到2010年,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渔业生产经营格局。渔业生产机械化、电子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渔业基础设施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到2010年,全省22个重点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渔港、码头等渔业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整治,达到能防御50年一遇的风暴潮的标准;80%以上的渔船能就近安全避风;水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设施配套成龙;水产基本养殖基地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
——科技教育对渔业和支持作用明显增强。渔科教紧密结合,科技进步成为渔业增长的主要因素,科技对渔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型的渔业龙头企业和渔业名牌产品;渔民职业教育制度化,渔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
——渔民生活水平稳定提高。到2010年,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渔民生活全面达到小康目标。
(2)主要措施
——坚持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积极探索发展现代渔业新路子。牢固树立渔民、渔业企业在现代渔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渔民、渔业企业的首创精神,大力推广渔业互保、渔业生产合作社、捕养加联合体、科工贸联合组织等成功经验和做法,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积极探索建设现代渔业的新路子。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扩大浙江水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和资金、人力的引进力度,大力加强远洋渔业船队和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公海渔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我省海洋渔业的国际化进程。
——实施科技兴渔,大力提升科技对渔业的贡献率。把科技与教育放在渔业发展的首要位置,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渔业。通过整合全省海洋与渔业的科技资源,建立“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研究院”,进一步加强先进适用的海洋与渔业技术研究、引进和推广工作。办好一批海洋科技创业园区,兴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一批“蓝色工程”示范基地,培育科技型渔业龙头企业,启动创渔业名牌产品行动,使渔业发展走上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建立从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学院到基层渔民教育辅导站覆盖高、中、低海洋渔业职业教育培训系统,加强各类渔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渔业人员的科技素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提高海洋渔业的经济效益。近海渔业要加强宏观调控,在继续实行“减船减人计划”的基础上向渔区准入制度过渡,在恢复和增加近海渔业资源的同时,提高单位平均鱼获量。渔业部门要与渔业协会通力合作,加强海洋渔业信息网建设,根据多样化、优质化的市场需求,决定水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结构和质量档次,以最少的成本和最低的风险取得最优的渔业经济效益。实施“百万亩标准养殖塘建设工程”,按照特色化、产业化、标准化、无公害的要求,培育建设优势养殖品种产业带。继续改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大力发展休闲渔业、观尝渔业,使之成为渔业经济新亮点。加大对水产品精深加工、出口企业扶持力度,以加工业拉动和提升养殖业,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实施“碧海生态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视监测网、海洋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和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系统,实行重要港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海洋重大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处理机制,陆海联动治理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按照渔业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搞好海洋渔业规划布局,启动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加强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农牧化和绿色养殖基地建设,建立8至10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实现对海洋渔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加强渔港经济区建设,全面提高渔民、渔区生产生活水平。以全省22个中心渔港为龙头,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多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的渔港经济区,培育一批渔业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的龙头企业,增强渔业生产的集聚力、流通网络的幅射力和服务功能的高效率。建立健全渔民生活保障制度,拓展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渠道,为贫困渔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促进渔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治渔、以法兴渔,为发展现代渔业保驾护航。加强渔业立法工作,加快与国际渔业法律制度接轨的步伐。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强海洋渔业综合执法工作,把各种渔业经济行为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现代渔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4、海洋旅游业
(1)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海洋旅游资源优势,优化海洋旅游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提高海洋旅游在全省海洋经济和旅游经济中的比重,在陆海联动中不断增强海洋旅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0年,海洋旅游成为海洋经济的优势产业,基本实现海洋旅游强省的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旅游强省,使浙江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旅游目的地。
(2)发展思路
——坚持六个结合原则:即坚持海洋开发与陆域开发相结合,景区开发与城市经营相结合,市场主导与社区参与相结合,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相结合,区域分工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综合效益相结合。
——整合开发甬舟、温台和杭州湾三个海洋旅游区。
——通过五项措施优化结构:即持续推进旅游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强势旅游品牌,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与商务旅游,适时开发新兴旅游产品,加快建立海陆联动的旅游供给体系。
——抓紧实施七项工程:即海陆空通畅工程,旅游精品工程,强县强镇工程,旅游致富工程,生态旅游工程,无人岛开发工程,信息服务工程。
(3)保障措施
——创新管理体制,促进条块结合。建立各层次海洋旅游部门联席会议和地区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实行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综合管理的新体制。
——加强规划指导,实施整体开发。加快编制《浙江省海洋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规划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充分考虑海岛开发的特殊性,编制全省重要海岛旅游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海岛旅游业的整体开发。
——加快出台无人岛旅游开发政策。建议抓紧制定无人岛旅游开发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鼓励投资商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无人岛旅游开发经营。
——扩大海洋旅游的开放合作。在不影响海防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有关岛屿、港口、工厂和其它海洋工程设施对外开放,以增加海洋旅游的活动内容和空间。进一步扩大旅行社的对外开放,鼓励试办海外连锁业务。加强与沿海省市全方位合作,进一步开发经营国内的入境客源市场。制定和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旅游购物退税制度,鼓励海外游客增加购物消费。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对海洋旅游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支持并奖励重大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人才培养、海外市场营销和旅游新线路组建等活动。出台统一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休闲渔业和渔村渔区旅游的支持力度。景区建设贴息和风景名胜区建设贴息应向海洋旅游倾斜。
——加快海洋旅游人才培养。在浙江海洋学院增设海洋旅游专业,加大旅游教育投入,加强海洋旅游人才的国内外交流,逐步形成适应我省海洋旅游业发展要求的旅游教育体系,为发展海洋旅游产业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抓统筹规划,提高综合调控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修订完善相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把各项规划目标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级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和督查,保证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顺利实施。
2、抓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打下坚实基础。按照“整合沿海、延伸海岛、加强互通、扩大共享”的总体思路,以“三大对接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沿海港口城市、临港工业区和主要海岛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克服土地、能源、水资源的要素短缺制约,提高重点工程项目和沿海人民生活的建设用地、供电、供水的保障能力。
3、抓科技兴海,提高海洋产业的竞争力。加快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科技兴海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提升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依靠科技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重点发展五大优势产业,在发展海洋医药、海洋生物工程、海水淡化、海洋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4、抓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用资金,全面实施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健全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体系,提高海洋污染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5、抓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海洋经济投入。落实浙政发〔2003〕1号文件精神,拓宽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产业发展的投资、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投入,省财政海洋渔业专项资金要进一步优化结构、保持稳定。
6、抓扶持力度,加强海岛县建设和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继续实施“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的陆岛连”。支持海岛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海岛开发建设。省财政对海岛县在资金扶持上予以倾斜。积极探索“以岛养岛”政策。逐步建立渔业行业准入制度,在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的同时使渔民收入稳定增长。各级沿海政府要加强中心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强对转产转业渔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拓宽就业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海失涂渔民补偿和困难渔民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为渔民解难的长效机制。
7、抓综合管理,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有力保障。改革和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海洋开发投资环境。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属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积极探索“海查陆处”的海洋执法新机制,严格依法管理海洋。
(承担单位:省发改委、省海洋局)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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