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五”时期
进一步扩大国内开放、加强区域合作的思路和对策研究

 

   一、“十五”时期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回顾
   (一)主要工作
  1、山海协作工程成效显著
  山海协作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统筹省内区域协调发展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根据我省实际而实施的帮助省内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新模式,它以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优势互补、市场运作为主要方式,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产业梯度转移和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着力把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辐射到欠发达地区,把欠发达地区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发达地区,促进省内沿海发达地区与浙西南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山海协作工程自2002年4月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并被列入“五大百亿”工程。目前,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山海协作工程合作交流格局初步形成,统筹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山海协作工程内涵不断丰富。随着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与欠发达地区的联系交流逐步加强,山海协作的范围由最初的经济领域进一步扩大到教育、科技、文化、人才、劳务、信息、贸易等各个方面,实现了山与海的全面对接和互动。二是山海协作工程外延不断拓展。按照要素流动的内在要求,我省欠发达地区主动开拓合作区域,有效推动了沿海发达地区、乃至省外发达地区与我省欠发达地区的宽频对接。三是山海协作工程平台不断扩大。200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在杭州、衢州、丽水成功举办了三次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暨情况汇报会,为山海协作工程建立起长期而稳定的合作交流平台。与此同时,山海协作工程逐步向我省现有的大型会展和节庆活动等平台延伸拓展,特别是在2004年的义博会上,首次设立山海协作专区,取得了很好效果。四是山海协作工程机制不断完善。不仅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还围绕合作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到资率,完善合作项目的跟踪协调制度;围绕激励措施,实施了山海协作工程贴息政策;围绕推进方式,编制了《2005-2010年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规划纲要》等。实践证明,山海协作工程是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我省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是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省内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2、对口支援工作稳步推进
  对口支援是党中央按照小平同志“两个大局”思想,于1993年开始交给我省的光荣政治任务。目前,我省对口支援的地区主要有三峡库区重庆涪陵区、新疆和田地区、西藏那曲地区、四川广元市、南充市。宁波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重庆万州五桥移民开发区、贵州黔东南、黔西南两地。多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讲政治、顾大局,从政府层面的援助和组织引导企业开展经济协作两方面着手,扎实开展具有浙江特色的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使受援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农民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得到了增加,经济社会得到了稳步发展,也使“浙江精神”得到了传播。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的对口支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和宁波市多次被评为全国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
  3、国内合作交流扎实开展
  从全国看,我省作为经济大省和资源小省,经济发展离不开与兄弟省(市、区)特别是资源富集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作为民营资本大省,又对兄弟省(市、区)有着很强的吸引力。2000年以来,我省与兄弟省(市、区)的合作交流已形成渠道多元、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双赢共进的良好局面:
  ——参与长三角合作交流工作新格局已经形成。2001年5月,上海、江苏和浙江三省市政府共同发起了“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创建了新时期长三角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平台、新机制。2003年3月,我省党政代表团考察访问上海、江苏,签订了推进浙沪、浙苏全方位合作的有关协议。此后,省委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把接轨上海、推进合作列入了“八八战略”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接轨上海,大力推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若干意见》,并成立了由省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几年来,我省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一是交流频繁。2003年12月,上海市、江苏省党政代表团先后考察访问我省。2004年11月,第四次沪苏浙经济合作发展座谈会在杭州举行;省级各部门与上海、江苏开展了大量对口合作,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等各市都先后组团到上海举行大型系列接轨活动。二是规划先行。各市先后成立了接轨上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接轨上海的规划研究,环杭州湾地区、温台沿海和金衢丽产业带发展规划先后出台,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接轨合作课题研究。三是接轨工作全面铺开。各地各部门从完善政策、创新手段、建立网络、组织队伍等方面入手,开展一系列接轨活动,交通、旅游、环保、信息、农业、金融、科技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我省与上海、江苏达成合作项目200多个,合作金额200多亿元。
  ——参与中西部开发呈现良好态势。中央作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后,我省参与中西部地区开发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层次进一步提升,领域进一步扩大。2000年以来,我省党政代表团先后赴新疆、甘肃、四川等11个省份学习考察,同时组织大型经贸代表团开展经贸活动,仅通过这些活动就签订合作项目1127个。与此同时积极构筑平台,推动企业参与西部开发,2003年以来,我省组团参加了以“西洽会”为主的西部地区大型展会,同时我省还与云南、青海、重庆等省份建立了合作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进行跟踪协调。
  ——参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局良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是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2003年11月,省政府代表团出访黑龙江,两省签署了关于加强浙江、黑龙江“两江”合作,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的协议。同时,我省民营企业大举进军东北三省,在国企改造、外贸开拓、基础设施、农业开发等领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2004年6月,我省首次作为“哈洽会”主办单位,共组织400多家企业参展参会,设展位224个,与东北各省签订合作项目86个,我省投资91亿元。
  4、在外浙商已基本形成网络
  在省外投资创业的400多万浙江人是参与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力军,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在外浙江人的联络、指导和服务。近年来,省协作办会同有关兄弟省市区协作、民政部门在全国18个省市区建立了浙江企业联合会和浙江商会,其余省市区的联合会或商会正在筹建中。同时,温州、台州等市也在全国各地建立温州商会和台州企业协会。这些联合会、商会和企业协会较好地起到了维护在外浙江企业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企业行为,沟通在外浙江企业与当地政府以及家乡政府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我省开展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值得依托的重要平台。
  (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主要经验
  我省在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实践中已经探索了一条符合浙江实际的路子,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
  ——领导重视,各级互动。历届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口支援工作,主要领导都曾亲赴对口地区考察检查工作,落实援建项目。各级党委、政府思想统一,态度鲜明,认真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真正把受援地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山海协作工程实施以来的三次系列活动暨情况汇报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参加。为推动国内区域合作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率团赴兄弟省份学习考察。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与外省市区的交往作为促进对内开放、寻求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与外省市区的合作交流日趋频繁。
  ——机制保障,双向互进。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程方面,按照一一对应关系,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在省、市、县三个层次稳步推进项目合作、干部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方面,通过建立省际政府和政府部门间的联合协调会议制度和跟踪协调制度,加强联系和协作;通过在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为企业提供投资服务和权益保障。这些年来,我省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推进机制、协调服务机制、政策激励机制、督察考核机制的不断建立并健全,起到了强有力的双向推进作用。
  ——效益核心,优势互补。本着“不图虚名,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经济、社会效益为核心,力求达到互利双赢,真正让人民群众获益。始终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始终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始终做到政府引导而不干预,始终把政府的作用定位在沟通、协调、指导、服务上。充分发挥浙江体制机制灵活、民营企业众多、民间资本充裕等优势和兄弟省份的资源、市场、科技、人才等优势,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山海协作工程和国内区域合作。
  二、“十一五”时期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改革思路
  (一)形势和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总体形势判断,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迅速推进,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与互依互融日趋加强。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论断,党中央审时度势地提出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战略格局。省委在科学分析形势、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立足全局发展浙江、跳出浙江发展浙江。因而,做好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对实施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战略决策至关重要,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从现实省情分析,我省是陆域小省,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小,发展空间有限,加上长期以来,我省走的是一条传统工业化道路,经济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靠资金高投入、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的粗放经营得以实现。随着我省经济总量规模的扩大,要素成本不断攀升,资源和环境的制约日益加剧,这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要实现我省的可持续发展,除加快我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外,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要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扩散、商品拓市以及到省外建立粮食基地、能源基地、原材料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这些都为国内区域合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新途径,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始终保持既快又好的发展势头。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国内区域合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和省级单位对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对山海协作工程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支援资金未能及时落实;对口支援项目的效益有待提高,推进力度有待加大,基础工作有待完善;一些地方对“走出去”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简单地认为“走出去”就是资金外流;与合作交流省份的资源、市场、科技、人才整合工作不够到位;工作机构不够健全,队伍力量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区域合作的总体思路
  “十一五”时期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扩大改革开放、统筹省内外区域协调发展的主线,进一步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完善机制、加强服务,扎实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立足全局发展浙江,跳出浙江发展浙江,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工作网络、多层次的合作平台、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快推进我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积极参与省际合作与竞争。从全国范围来讲,“走出去”与“引进来”是扩大对内开放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国内合作交流的必不可少的两项功能,也是我们在规划引导时必须同时抓的两个内容。引导企业“走出去”是为了更广泛地开拓省外市场,利用省外资源,追求更高效益,发展壮大自身;“引进来”同样是为了加快引进省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增强我们的综合实力和企业竞争力。在省际合作竞争日趋激烈,我省先发优势逐渐弱化的背景下,如何做好“引进来”的文章在新时期值得我们重视。
  ——坚持“跳出浙江”发展与本地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不断优化我省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我省企业跳出浙江谋发展,尽管是企业发展战略和客观经济规律使然,但作为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强引导。如按照产业梯度转移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我省一些本地资源环境已经容纳不下的非优势产业转移到省外资源环境容量较大的地方,这样既满足了企业的发展愿望和省外产业需求,又能为我省产业提升腾出空间。因此,在规划引导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与本省优势结合起来,与各地的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达到向外拓展与优化结构布局兼顾的双赢效果。我省已经制订了《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和《环杭州湾产业发展带发展规划》、《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金衢丽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无论是“走出去”和“引进来”,都必须注意与这些规划的衔接。
  ——坚持“帮扶与合作并举”相结合,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水平。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我们既有“输血式”的帮扶,更要重视“造血式”的帮扶,从我省的对口支援实践证明,只要找准双方的优势,有针对性的为受援地区引进项目,开展优势互补的经济合作,就能挖掘受援地区的潜能,解决其发展的出路和动力问题,以点带面,产生示范性和长期性的效应。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借鉴,努力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水平。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局面。我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企业大都是民营企业,产权关系十分明晰,与政府部门之间不存在归属关系。因此在推动企业参与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时,必须把握好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的原则。也就是说,政府需要企业参与,但必须尊重企业的自主性;企业需要政府的牵线搭桥和服务支持,但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和效益核心原则,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具体工作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和原则,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扎实推进山海协作工程
  下阶段的山海协作工程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部署,坚持协调发展、政府推动、市场导向、改革创新的原则,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拓展平台、扩大合作,着力在欠发达地区培育优势产业、扶持骨干企业、发展特色基地、建设示范区块;稳步改善欠发达地区投资合作环境,不断提高欠发达地区整体竞争力,为统筹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一是构筑规划指导体系。在全省协作系统建立起以《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规划纲要(2005—2010)》为龙头的规划指导体系,各市按照省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本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现目标管理,完善年度考核。二是拓展合作交流平台。巩固山海协作工程的既有平台,继续在欠发达市、县轮流举办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暨情况汇报会,继续在义博会设立山海协作专区;同时,努力将山海协作工程延伸到省内重大的节庆会展活动;加强发达市县与欠发达市县间的高层互访交流,并融入山海协作经贸活动。三是加大项目合作力度。一方面扩大项目合作的领域,加强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的联系交流,着力将山海协作由经济领域进一步扩大到教育、科技、文化、人才、劳务、信息、贸易等各个方面,实现山与海的全面对接和互动,不断丰富山海协作内涵;另一方面拓展项目合作的区域,按照经济要素流动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增强欠发达地区项目推介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沿海发达地区、乃至省外发达地区与我省欠发达地区的宽频对接;四是积极建设示范园区。按照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滚动开发的原则,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积极在欠发达地区筹建新的山海协作工程示范园区,把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佳、市场竞争力强、辐射范围广、对当地经济发展带动性强的山海协作项目,集中引入示范区块发展,并在立项、用地指标、贷款、税收和产品出口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五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合作,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在欠发达地区建设劳务培训基地,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同时,由欠发达地区政府部门牵头,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劳动技能培训。六是努力完善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各级协作(山海协作工程)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进一步深化跟踪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起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调研。各级协作部门每年都要抽出一定时间专门进行山海协作工程的调研工作,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不断推进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山海协作工程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在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工作方面,要把重点放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以政府性资金为主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牧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二是分期分批调派援藏干部进行具体帮助;三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培训西藏基层干部;四是鼓励支持浙江企业到西藏投资创业,并努力为西藏企业来浙江发展提供帮助和服务。在援藏项目上,当前着重抓好第四批项目的启动和第三批项目的扫尾工作。超前考虑今后十年的项目安排,建立项目储备库,为项目选择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注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又能充分展示浙江援藏形象的大项目,真正把有限的援藏资金用好。同时,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
  在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工作方面,根据中央要求,坚持讲求实效,多办实事,把选派干部、技术人员与落实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重视科技、人才方面的援助和建设。切实把浙江民资优势与和田地区资源优势结合起来,拓宽合作领域,并继续做好已建项目的跟踪联系工作。
  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方面,按照国务院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库区柑桔、水产养殖、草食畜牧业、旅游业四大特色产业的开发。各市每年至少落实一个较大项目。继续帮助库区援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做好劳务输出和干部挂职交流工作。在对口支援广元、南充脱贫工作方面,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四川省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合力建设一批“扶贫新村示范工程”。继续加大受援地区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力度,援建好人畜饮水、交通设施、医疗卫生等工程和“1+1助学活动”希望工程;继续引导扶持贫困农民发展种养业;继续加大劳务输入和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力度,帮助培训一批“科技明白人”;继续搞好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加大智力支援力度。
  宁波市单独承担着国务院安排的对口支援任务,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巩固已有成果、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各项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帮扶贵州黔东南、黔西南和支援重庆万州三峡库区工作。
  3、积极参与和开展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联动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3〕6号),主动学习、服务、依托、接轨上海和江苏,完善政府协调机制,在规划衔接、政策协调、项目建设等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上及时协调沟通,形成共识,推动与上海市、江苏省分别签订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协议、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议的落实。充分发挥现有区域合作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机制和形式。继续深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在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产业发展、市场建设、能源利用、环境保护、科技教育、人才开发等方面的专项合作。抓住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和“四个中心”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理念和高科技人才;支持我省企业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知名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上海举办2010年是博会为契机,注重特色,密切合作,加快推进区域交通联网、旅游联手、信息连同、生态联保,共同提升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格局。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的要求,发挥各自优势,找准联动发展的结合点,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互动发展。发挥我省在技术、管理、人才、信息和体制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项目的建设。发挥我省种源农业、设施农业、服务农业的优势,帮助中西部地区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效益农业。鼓励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达西部发展,利用西部地区市场潜力大、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条件以及国家和当地的政策,拓展发展空间。通过软科学研究合作、人才培养交流、科技实用项目转化、科技基地共建等多种方式,为中西部提供科技、人才服务。鼓励我省企业拓展西部市场,逐步建立以大中城市为核心、覆盖西部地区的营销网络。鼓励我省企业面向东盟和欧亚的国际市场,在我国西南部和西部边境口岸建立出口加工基地和贸易窗口,依托边境省份和周边国家贸易市场发展边境贸易。
积极参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根据东北地区和我省的产业特点,抓住机遇,主动参与,注重开展重点行业的合作,努力实现优势互补。鼓励我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东北地区的国企改革,推动资产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加强粮食等资源的合作,鼓励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和具有各种专长的农民利用技术和营销优势,到东北地区发展农产品生产与加工,进一步融通与东北地区的物资流、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逐步形成联合开发、流通顺畅、分工合作的大市场。充分利用东北地区的口岸优势,共同拓展俄罗斯和东北亚边贸市场。
  4、充分发挥省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
省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独特品牌,是展示浙江人精神的窗口,在新的发展时期,省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在团结在外浙江籍工商业者,并引导他们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在维护在外浙江人合法权益,帮助在外浙江人发展壮大自身实力等方面,有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要继续关心和支持在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和企业协会,协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作为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在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建设,充分发挥已建立的在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树形象、聚人心、建桥梁、搞服务”的功能,加快在兄弟省份建立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分别建立在外企业联络协调机制,为在外浙江企业做好联络、指导、服务工作。鼓励在外浙江工商业者进一步扩大浙江产品营销网络,使更多的浙江产品进入全国性、国际性物流配送体系,拓展浙江产品市场;继续发挥边境地区浙江人的作用,进一步拓展边贸市场和海外市场;定期召开在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会长年会,组织在外浙江企业参与省内的有关活动,积极向省外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宣传、介绍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引导在外浙江企业回家乡投资新兴产业,参与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以及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产业的投资和发展;鼓励在外浙江人协助家乡政府引进新产品、新项目、新装备、新技术,引进国际国内大型企业。
  三、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区域合作的建议
  1、着力构建合作平台。把省际间的重大互访考察活动与经贸合作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推动国内合作搭建平台。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与重点地区的对口合作关系,组织专题合作活动。积极参与西安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等活动,构建我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平台。积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有关活动,构建我省接轨上海、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的平台。把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延伸到浙洽会、西博会、义博会等省内重大会展活动,并将这些会展与国内区域合作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内资外资共引、内贸外贸共赢的平台。
  2、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山海协作工程经济合作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省内欠发达地区企业参与山海协作工程的积极性,并着力探索欠发达地区土地、电力等要素资源的优惠配给政策。完善国内区域合作交流政策,通过增加省、市两级队合作项目的贴息额度,加大对参与西部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引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内开放政策的实施细则,引导各地企业和资本到我省投资发展。设立浙江省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贴息、资助、奖励等方式,统筹用于开展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
  3、不断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努力构建面行全国、服务全国的开放体系,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市场机制,为各种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创造良好条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服务的主动性和规范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平安浙江”和“信用浙江”建设,积极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氛围。进一步改善要素供给,降低商务成本,为国内合作交流创造良好环境。
  4、加强国内区域合作的组织协调。把山海协作工程、对口支援、国内合作交流、在外浙商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建立省市两级政府国内区域合作交流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部署国内合作的发展规划、具体政策、重大举措和重要事项。开展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国内合作交流、在外浙商管理服务重大课题的前瞻性研究,组建专家咨询组,建立和完善国内区域合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信息交流沟通、合作项目的综合分析和协调服务、重大经贸活动联系落实、为驻地浙江企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广泛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中介机构等各类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内区域合作工作的格局。
  5、研究探索建立与资源富集省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建立政府间的友好关系,建立资源开发规划和重大合作事项对接制度、定期交流和协调机制,促进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资源合作伙伴关系;鼓励矿产开发和矿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购买矿产权独资开发或与当地合作开发的形式,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优化我省的矿产资源供应结构;鼓励企业集团和民营企业到资源富集地投资,建立原料开发和初加工基地等,积极探索异地开发、定向开发、定向供给等多种形式,缓解我省重要资源制约。

(承担单位:省发改委、省协作办)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9-14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浙江省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