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择优培育小城镇的主要做法

2006-05-12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小城镇增长速度快、发展活力足、集聚人口多、统筹城乡作用大,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小城镇发展与改革的主要成就
  浙江省培育发展小城镇的工作起步较早。在1995年就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全省选择了112个镇进行培育百个现代化小城镇的试点工作,并得到了原国务院体改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经过十多年的改革,试点镇成为小城镇经济发展的示范区、体制改革创新的先行区,成为浙江区域特色块状经济的主体,农民进城务工、增加收入的主阵地,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浙江经济总量的1/3是小城镇创造的。目前全省有268个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总数为全国第一。全省有拥有10万人以上人口的镇35个,20万人以上的镇4个。全省小城镇年平均财政收入6833万元,其中有153个镇年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32个镇年财政收入超3亿元,9个镇年财政收入超5亿元,最高的镇达8.8亿元。一大批小城镇已经在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城镇功能、镇容镇貌和综合经济实力、社会事业等方面有了很大飞跃,初具小城市规模。
  二、小城镇发展与改革的主要做法
  回顾浙江小城镇发展与改革历程,重点在以下四方面进行了突破:
  (一)依托特色经济,培育小城镇
  坚持依托特色经济发展来培育小城镇,这是浙江省小城镇发展的最大特色。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全省形成了100多个特色经济区块,并以占全省1.5%的面积,创造了全省10.9%的GDP。多数小城镇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产业。如诸暨市大唐镇围绕袜子生产做文章,创办1万多家袜子生产企业,吸纳15万农村劳动力,每年生产的袜子达90多亿双,实现年销售100多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袜子生产、销售、出口基地;桐庐县分水镇大力发展制笔产业,创办制笔企业600多家,年销售各类圆珠笔、水笔50亿多支,其中三分之一出口;温岭市大溪镇、海宁市许村镇依托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小城镇,大溪镇已成为“中国水泵之乡”,许村镇已成为“中国家纺布第一镇”。特色经济为浙江小城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依托规划管理,发展小城镇
  我省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一是在省级层面抓好对小城镇发展的规划指导。1997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年制定出台了《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2003年以来,重点把城镇布局规划与城市群发展、浙江省三大产业带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加大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力度,使小城镇布局更加合理,中心镇地位更加突出。到2005年底,全省乡镇总数为1227个,其中建制镇752个,比最高时期的1998年分别减少了602个和254个,初步形成了“县(市)城区—中心镇—中心村”三级梯度辐射、以城带镇、以镇促村、协调发展的格局。三是引导小城镇提高规划的档次和水平。在规划中坚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特色性、整体性,真正做到镇、村规划一体化、一张图,建设一盘棋。
  (三)依托民间资本,建设小城镇
  我省坚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共同开发的思路来建设小城镇。突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大量的外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的建设。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把一切可以经营的项目全面推向市场。如小城镇功能区、标准厂房、公立以外的学校、宾馆饭店和医院等建设项目,先由政府做好规划,尽最大可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让民营企业投资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小城镇的各类建设资金,70%来自民间资本。
  (四)依靠政策扶持、推动小城镇
  针对不同时期小城镇发展改革实际,有重点地加强政策引导。分别在1996年、2000年、2001年和2002年,有重点地制定出台了以综合改革为手段,以扩权放权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完善镇级财政体制为重点的一系列小城镇发展改革措施,深化小城镇的体制改革,推动了小城镇的发展。200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把培育中心镇列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杭州、宁波等地出台了加快中心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衢州市制订了加快经济强镇发展的政策意见。这些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小城镇管理功能,完善了镇级管理体制,同时在土地、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温州、台州、衢州等市对重点小城镇的主要领导实行高配,提高政治待遇,为小城镇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和组织保证。
  三、“十一五”时期小城镇发展与改革的思路
  在认真总结小城镇试点经验基础上,“十一五”时期要深化小城镇新的改革,制定小城镇新的政策,培育小城镇新的试点,推进小城镇新的飞跃。
  (一)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
  选择200个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集聚辐射作用强、交通条件优越的中心镇进行重点培育,使其成为现代化的小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集聚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区。
  (二)制定出台培育政策
  为进一步激发中心镇活力,制定出台有利于中心镇培育的五大政策。一是经济发展上,赋予县级管理权限;二是社会管理上,赋予部分行政执法权;三是财政体制上,财政分成予以适当倾斜;四是紧缺要素配置上,予以计划单列、重点支持;五是政治待遇上,领导予以适当高配。
  (三)深化各项配套改革
  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重点抓好五方面改革:一是改革小城镇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小城镇的工作职能,整合工作机构、提高工作效能,理顺权责关系。二是改革小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镇财政关系,形成有利于调动小城镇发展改革积极性的制度。三是改革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探索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构建不同层次的城乡大社保体系。四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五是改革要素配置机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探索农村农民住宅产权流转,建立城乡土地资源统一优化配置、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网站-经济体制改革-小城镇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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