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区域(县域)经济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区域(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方针后,区域(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显得重要了。总体地说,十多年来,我国区域(县域)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但是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探讨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路,促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定于2007年6月8日在大连市举办“区域(县域)经济发展研讨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一)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与市县“十一五”规划实施
  1、“十一五”规划实施基本状况
  2、“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思路
  (二)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与主体功能区规划
  1、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进展
  2、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区域(县域)分工定位
  (三)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状况与问题分析
  2、不同层次区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同思路
  (四)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与开发区建设
  1、开发区清理整顿情况
  2、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开发区规划建设
  (五)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与特色产业培育
  1、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特色产业与优势产业布局
  2、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中特色产业与优势产业培育
  (六)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与招商引资
  1、新形势下区域(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招商引资模式创新;
  2、招商引资与土地、环保等关系的协调;
  二、师资安排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作专题报告。
  三、参加人员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县域经济主管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开发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研究机构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
  四、研讨方式
  以领导、专家授课为主,辅之与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研讨班将提供最新讲课资料。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6月8日——11日(第一天为报到日)
  地点:大连市
  六、费用
  1、参加研讨班的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费1200元。(培训费统一开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发票)。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参加研讨班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6月1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好,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名。
  联系人:滕四波 王兢
  电话:(010)63908415、63908428
  传真:(010)6390841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B座405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三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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