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区域和谐发展研究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以来,“和谐”成了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成了全国各地度过“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关键词语。在迈向全面小康进程中的宁波市,“和谐”发展也正成为它的主基调。
  一、区域和谐发展现状
  近年来,宁波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深入实施“六大联动”战略,全面建设“平安宁波”, 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积极建设“生态宁波”,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最容易就业城市。
  (一)经济保持健康平稳较快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发展一直保持强劲势头,GDP年均增长率达到14.7%。在“十五”期间,仍有13.8%的增长率。到2005年,全市GDP达到2446.4亿元,占全省近20%;人均GDP达38733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五位。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呈现出农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基本保持稳定、第三产业比重逐步提高的趋势,三次产业结构比从2000年的8.2:56.0:35.8调整到2005年的5.3:55.3:39.4。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十五”期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82.6亿美元,年均增长30%;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达到73.3%,已经大大超过国家小康社会目标值(40%)。各地经济协调发展,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控制在0.45以内,远好于国家的小康社会目标值(0.75)。经济运行的能耗较低,2005年万元GDP能耗为0.94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28吨标准煤。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5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信息显示:宁波市综合实力指数为78.86,在百强城市的排名位居第18位,再次进入一类城市集团。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4》中,宁波综合竞争力名列我国200大中城市第12位,在内地城市中排名第6。
  (二)人民生活向全面小康迈进
  居民收入不断增加,2005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7408元和7810元,扣除物价因素,“十五”期间年均实际增长率分别为11.4%和8.5%。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1758元和6623元,扣除物价因素,“十五”期间,年均增幅为8%和11%。同时消费结构也加速升级,逐渐向舒适型和享受型转变。“十五”末,市区和农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8%和41%,分别比“九五”末下降2个百分点和4.2个百分点。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全市人均居住面积从2000年的13.49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17.75平方米。汽车、旅游、移动通信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到4.25辆。居民间收入差异基本稳定,基尼系数控制在0.3—0.4的大致合理范围之内;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2.3以内,好于国家的小康社会目标值(2.9)。全面小康进程不断加快,2005年,宁波市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86.72%,比上年提高2.4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达到79.8%,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已连续三年居全省各市第一位。
  (三)城市宜居程度不断提高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城建投资超过400亿元,城市化水平达到56%。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1平方米,较“九五”期末提高20%。城市生活环境大为改善,目前城区人均公绿面积11.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1%,市区居民家庭燃气普及率100%。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十五”期间累计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000余家。稳步推进宁波生态市建设,“十五”期间9座污水处理厂、国内日处理能力最大的枫林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建成烟控区25个,面积356.3平方公里,并对200余家重点环保管理单位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近年来,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Ⅰ-Ⅱ级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已从2001年的63.3%上升至2005年的84.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2.6分贝左右。据市统计局城调队的调查,市民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达到91.5%。在中国城市论坛北京峰会上揭晓的“2006年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中,宁波市在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位居第4名。由北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发布的《零点宜居指数——中国公众城市宜居指数2006年度报告》中,宁波列为宜居城市第1名。
  (四)文化大市建设步伐加快
  “十五”期间,宁波市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总投入将近45亿元(其中市本级约20多亿元),市本级安排的文化、广电、体育事业经费从2000年的4888万元提高到2005年的1.08亿元,年均递增超过17%。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走在了全省前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进展顺利,东海明珠工程、村落文化宫、村落老年活动室建设稳步推进。文化产业活力显现,文化产业增加值达90.8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3.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科技水平持续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从2001年的17.98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52.75亿元;每万人专利授权量从2000年的3.08件上升到2005年7.16件,超过国际公认的现代化国家标准。2005年科技综合实力、科技进步水平居全省第2名。教育实现了两大跨越,“十五”期间,宁波市基础教育实现了从普及9年义务教育到普及15年教育的跨越,在全省率先普及了从3年学前教育到12年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从2000年的82.4%提高到2005年的94.2%;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跨越,普通高校从8所发展到15所,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从2.6万人增加到11.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4.3%跃升到42%。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从2000年的7.67年增加到2005年的8年。2005年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2.8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人才队伍实力增强,每万人拥有人才资源数从2000年的558人增加到2005年的1150.4人,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5倍。
  (五)民生问题得到越来越重视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深化,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3.45%,已连续三年下降,被劳动保障部评为全国最容易就业的城市和全国再就业先进城市。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的基础上,宁波市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了用工补助保障政策,并探索建立了低标准养老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五保”家庭、社会慈善互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形式。2005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1.3万人,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6万人、75.8万人、90.5万人和43.8万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93.99%。医疗服务水平迅速提升,每千人医生数从2000年的1.75人增加到2005的年2.37人;每千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从2000年的2.56张增加到2005年达3.21张;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100%,农村达85%。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6.05岁,连续多年超过国家小康社会目标值(75岁)。
  (六)“平安宁波”建设扎实推进
  自2004年5月宁波市提出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平安宁波”的创建活动。2005年实现了群体性事件总量、信访规模总量、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等“四个下降”。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正以“一案三制”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市防汛防旱、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海上搜救、防火、人防、反恐怖等专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协调,如全市公安系统大力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建设。社会日趋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省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显示,宁波市2005年度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4.65%,同比上升了8.77个百分点。根据市统计部门的调查,有89.7%的普通群众对目前总体生活状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有93.3%的普通群众感觉生活幸福。在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主办的“2005年(第四届)中国城市竞争力排行榜”中,宁波获得了“十佳和谐发展城市”称号。
  二、区域和谐发展总体评估
  笔者从经济效益、生活质量、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等6个方面搭建起区域和谐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每个方面设置了5个具体指标,共有30个单项指标。对指标权数的确定采用了平均赋权法,对指标的标准值量化问题则是综合参考了国家、省、市的小康社会目标值、现代化建设目标值和“十一五”目标值以及国内外的一些研究成果。
  根据笔者的测算结果,宁波区域发展总体处于基本和谐阶段,并趋于不断和谐过程中,总体和谐指数从2000年的74.23分,上升到2005年82.09分。从6项子系统看,生活质量指数和社会稳定指数达标程度较高,且每年不断上升;人口素质指数发展较快,达标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结构指数逐步改善,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经济效益指数呈轻微波动状态,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社会秩序指数回升幅度较小,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从测算的30项指标中,有18项指标呈上升趋势,有5项指标呈下降趋势,有7项指标呈波动状态。其中:
  区域和谐达标程度一直满分的指标有4项。它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平均预期寿命、城镇登记失业率。区域和谐达标程度有较高或有明显改善的指标是:城镇人口比重、非农增加值占GDP比重、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每万人口大学在校学生数、每万人拥有人才资源数、每万人专利授权量、人均居住面积、每万人口警察人数、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以上指标反映了:宁波市国民收入普遍较高,城乡联动发展较好,城市化发展较快,经济外向度较高,政府对社会秩序管理加强,社会信用度提高,人们安居乐业,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较好。
  相比之下,区域和谐达标程度明显下降的指标是: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区域和谐达标程度差距较大的指标是:预算内科教文卫社保支出占GDP比重、R&D占GDP比重、每万人口律师人数、每万人口刑事案件发案率、社会保障覆盖率。以上指标反映了:宁波市当前经济增长方式需要改进,社会事业发展仍要加快步伐,“科教兴市”战略还要加大工作力度,“法治宁波”建设亟待加快工作进程。
  三、影响区域和谐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产品供给仍显不足
  1. 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总量不足。近年来,宁波市对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在不断增加,但对照国家和浙江省的小康社会目标,仍然有很大的差距。2005年预算内教育支出占GDP比重为1.28%,远低于国家小康社会目标值(5.5%);卫生支出占GDP比重为0.48%,远低于浙江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目标值(5%);社保与福利支出占GDP比重为0.64%,远低于浙江省小康社会目标值(10%)。至今,公共产品供给规模仍难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需要。
  2. 部分公共产品的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城乡、地区分布差距较大,突出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差距,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及其发展质量的差距等。
  3. 公共产品的服务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够充裕,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针对弱势群体的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还较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慢,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低。
  (二)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创新型城市建设任重道远
  1. 发明专利和研发投入偏低。尽管宁波市专利授权总量较大,位居国内同类城市前列,但从授权专利结构看,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不到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样, 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也很低,仅为0.8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2个百分点。
  2. 人才总量仍然不足。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宁波2005年生产总值居第5位,但人才总量仅居第7位,每万人人才资源数居第10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宁波2005年生产总值居第5位,但人才总量、每万人人才资源数均居第12位。至今,宁波市还没有自主培养的省特级专家。
  3. 科技发展的基础依然薄弱。宁波市高等院校发展起步晚,在办学层次上,相比同类城市差距很大,全市只有54个硕士点,博士点空白,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明显偏弱。而其他所引进的一批大院大所正处于筹建或起步阶段,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作用还远未真正发挥出来。
  (三)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影响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2005年全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8.25%,远高于国际上7%的老年型社会标准。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政府和社会在保障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方面的负担加重,也对尚不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挑战。同时,由于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还远远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社会化养老保障难度较大。
  2. 资源供求矛盾日趋突出。在土地方面,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54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后用地成本将不断上升,特别是实行招牌挂后,土地的紧缺矛盾将直接在价格上体现。在水资源方面,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及全国2/3,尽管近年来用水情况明显改善,水资源的紧张程度依然存在,今后用水的紧张也将在价格上进行体现。电力方面,尽管用电情况也明显改善,用电依然紧张,这种紧张程度也会在价格上进行体现。
  3. 生态环境问题的压力加大。这几年,通过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宁波市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环境总的历史欠账依然较多,重点流域及部分江河海域的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海水N、P普遍超标,全市性酸雨问题日趋严重。同时,由于个别地方不能正确把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局部地区行业性、区域性环境污染仍然严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四)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
  1. 对外来人口管理的难度加大。外来人口由2000年的75万人扩大到272万人,占到宁波市常住人口的1/4。外来人口务工人员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给社会建设和管理带来不少的压力。在教育支出上,每年市本级财政仅对市区13所民工子弟学校和教育机构招收农民工子女的补贴就需500多万元;在社会治安上,外来犯罪比例不断上升,超过了80%。
  2. 社会治安难度加大。近年来,宁波社会治安秩序总体稳定,但社会治安的压力和难度加大。在刑事犯罪中,侵财型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90%,而且犯罪的动态化、暴力化、智能化、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3. 安全生产的压力加大。交通安全和消防形势依然严峻,各类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其中交通安全事故占到总数的75%。随着宁波作为全国重化工业基地这一地位的确立,化工企业急剧增加,化工原料运输日益频繁,仅每天进出宁波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就超过5000辆,而且绝大部分是外省籍的,由此带来的安全管理压力和难度也非常大。
  4. 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压力加大。目前全市仍有城镇失业职工近14万人,虽然有九成以上失业人员参与灵活就业,但工作的稳定性普遍较差。同时,农村被征地人员、大学毕业生也存在就业难的问题。在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在城镇约有70万左右人员没有医疗保障;在农村,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93%,但保障水平还很低。
  四、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确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各项举措。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全国各地将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而不懈奋斗。
  当前,宁波经济发展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在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形势,在“和谐”的主旋律下,更加注重增长速度与质量相统一,更加注重经济与社会发展相促进,更加注重城乡发展相统筹,更加注重区域发展相协调,更加注重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一致,更加注重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相统一,努力使宁波市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一)切实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推进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1. 建立健全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在发展目标的制定上,要加重社会进步目标的份量,增强公共服务指标的约束力;在发展任务的确定上,要深化、细化政策的服务职能;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上,由主要重视经济政策,转到高度重视制定社会政策上来。
  2. 加大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投资。加快推动政府公共财政进一步向公共领域和社会发展倾斜,并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资于社会事业,将更多的投入用于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共教育和公共卫生,促进就业和劳动社会保障,加强科技研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确保社会公众共享发展成果。
  3. 统筹协调推进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正确划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市场性和公益性界限,经营性领域要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公益性领域要切实增强政府保障。要加快公共事业单位改革,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生产和供给的有效监管,努力形成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网络体系建设,推进生产关系的和谐发展
  1. 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服务社会、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各类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2.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建立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逐步实行面向职业社会工作者和社会福利机构购买服务制度,全面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3. 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拓展便民、利民服务领域。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社区的办事机构和管理资源,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改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模式。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亲和力。
  (三)切实加强社会发展运行预警机制建设,推进区域调控的和谐发展
  1. 健全社会运行状况监测机制。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的研究,积极推进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健全宁波市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和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加快推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预测,保障社会现今拥有的劳动者和新生劳动者都能有充分就业的岗位。
  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构筑、完善社会管理、打击防控、群防群治、社会保障“四张网络”,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机制。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机制。
  3.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理工作,突出抓好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切实加强区域发展的支撑要素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1.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激励政策,稳定和盘活现有人才。努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及名人名家,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富有活力的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立社会事业工作者到基层和农村帮助工作制度,鼓励人才到基层和农村工作,在干部选用、公务员考录、职称评聘等方面加大引导力度。
  2. 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城市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为重点,开展全社会资源节约活动。加大循环经济建设力度,逐步构筑起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全面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宜居城市和绿色村镇建设。
  3. 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宁波主导和支柱产业,加强科技攻关,着力推进科技综合服务、标准化、计量、3C强制性安全认证、特种设备安全、国家级质量检测、软件技术、食品安全、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节能降耗等十大重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双十双百”工程建设。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保护和促进自主创新。
  (五)切实加强“法治宁波”建设,推进民主法制的和谐发展
  1. 加快地方立法制度建设。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劳动、社会保障、人口管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国家公职人员要提高法律素质,善于运用法律处理问题,做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表率。
  2. 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解决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执行难等问题,公正高效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加强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发挥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在维护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民主建设,畅通依法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在法律范围内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有结果、有反馈,努力把群众信访诉求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
  3. 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推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人民群众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规范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执笔:鲁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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