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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浙江民营经济新的飞跃
——浙江省3000家民营企业问卷调查报告
浙江民营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浙江省社科院、省工商局和省民营(私营)企业协会共同举办的浙江民营经济研究院,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要求,于2004年对全省11市地的3000家民营企业[1]进行了问卷调查,旨在评判进程与特点、分析矛盾与问题、把握趋势与对策、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实现新的飞跃。调查内容包括三大类、40多个项目,收回有效问卷2356份[2],有效回收率为78.6%。现将主要数据和结论,报告如下:
一、可喜的进展
1. 企业规模明显扩张
民营经济的总体规模较大,而民营企业的单体规模较小,是浙江发展中的一大特点。但调查发现,近三年全省民企平均规模呈明显扩张的趋势。从产值看,2003年浙江民企的户均产值约为263.2万元,与2000年的199.5万元相比,增长了31.9%;从销售额看,该年浙江民企的户均销售额约为223.4万元,与2000年的151.2万元相比,增长了47.8%。(参见表1)而从税收看,则2003年浙江民企的户均税收约为13.4万元,与2000年的6.3万元相比,增长了112.7%。
表1 全省及11市地民营企业平均规模比较 单位:万元/户(略)
比较浙江11市地的民营企业,其平均规模及其变动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以产值和销售额来衡量,2000年全省民企平均规模最大的为绍兴,户均产值和销售额分别为456.4万元和411.6万元,规模最小的为丽水,分别为82.6万元和52.2万元,两地分别相差5.5倍和7.9倍;而2003年全省民企平均规模最大的为杭州,户均产值和销售额分别为436.7万元和529.1万元,规模最小的则为温州,分别为98.6万元和58.3万元,两地分别相差4.4倍和9倍。
2003年,浙江民营企业中,注册资金在百万元以上的已占15.5%,比2000年的10.2%上升了5.3个百分点;注册资金在千万元以上的占到了1.8%,亦比2000年的0.6%上升了1.2个百分点。
2. 粗放型理念开始转变
浙江民企的竞争优势目前主要仍体现在价格上,但品牌、技术、人才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在被调查企业中,选择低廉的价格为其竞争优势的占近50%,紧随其后的则分别为品牌(47.5%)和技术与人才(44.4%)。(见图1)这表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浙江民企粗放型的发展理念已开始发生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正成为全省民企发展的新路径。
从市场的范围看,被调查企业目前主要的产品销售,基本集中于国内市场。但对于今后的拓展方向,仅选择在本地区发展的企业不足总数的20%,而竟有44%的企业选择了国际化的发展。(见图2)这种国际化的趋势,与浙江民企的竞争行为由单一价格竞争向包括品牌、技术等非价格竞争在内的转变进程,是相辅相成的。
在浙江民企的国内销售市场中,省内市场居主导地位,约占71.4%,省外市场则占28.6%。(见表2)不少企业的主要产品在国内是很有竞争力的,有3.7%的企业其产品占同行业市场份额的80%,有9.7%的企业其产品占同行业市场份额的50-79%,有27.6%的企业其产品占同行业市场份额的20-49%。(见图3)
表2 浙江民企主要产品在国内的市场结构(%)(略)
多数企业的发展预期良好,有50.2%的企业认为未来五年内,其产品销售额将年均递增10%-29%,而14.8%的企业更乐观地估计其同期销售额的年均增幅将在30%以上。但也有约1.8%的民营企业,认为未来五年的发展将不如现在。(见图4)
3. 技术装备加快更新
全省民营企业加大了对研发和技改投入的力度,近三年内45%以上的企业已对其主要设备进行了更新。调查情况表明,全省拥有国际90年代后期先进水平设备的企业约占33.2%,拥有国内90年代后期先进水平设备的企业已占66.6%。(见表3)有73.8%的企业,在最近的6年内对其主要设备进行了更新,有45.1%的企业是在最近的1-3年内对其主要设备进行更新的。未作设备更新的企业,仅占总数的13.3%。
表3 浙江民企主要设备的水平及更新状况(略)
2002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仅促成了一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而且也推动了民营企业的研发及技术改造活动。从被调查企业的情况看,2002年对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的研发投入达到了415.6万元,而2003年的技改投入则达到了555.2万元。
4. 公司制成为主要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约占浙江民营企业总数的3/4以上,已成为一种最主要的民企组织形式。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浙江民营企业最主要的组织形式,2003年约占企业总数的77.5%;其次为个人独资企业,约占11.7%;合伙制和股份公司则各占5.4%。(见表4)
表4 浙江11市地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略)
据省工商局1999年的调查,1998年浙江的个人独资企业约占私营企业的44.3%,合伙企业约占11.2%,有限责任公司约占44.3%。若与之相比较,则近年来全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比重,均有明显的下降,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重,则有大幅的上升。公司制已经成为了浙江民企的主要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者已占民企总数的80%以上。
另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于2004年的第六次抽样调查[1],自1993年迄今的10余年间,全国独资企业比例由63.8%下降为22.5%,而有限责任公司比例由16.5%上升至62.9%。与全国相比,则我省私营企业中个人独资企业比例约比全国低10个百分点,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例则比全国高约12个百分点。
从省内的地区差别看:个人独资企业的比重,舟山最高,为23.0%;而温州最低,为4.3%;两者相差近20个百分点。有限责任公司因近年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故在11个市地均占到了66%以上。
被调查企业的组织架构,总体上是比较完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率都比较高,各市地均在75%以上。这“新三会”运行基本正常,年均召开会议在3次以上。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党组织(即“老三会”)在民企中的设置率也较高,其中工会组织设置率为80.3%,使得员工的基本权益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党组织的设置率,平均也达到了77.0%和67.7%。(见表5)
与全国相比较,我省民企上述六种内部机构的设置率均在67%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约高20-30个百分点。
表5 浙江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状况(略)
5. 发展环境稳步改善
浙江民营企业对发展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总体上是比较满意的。本次调查数据表明,浙江民营企业认为近年发展的政策环境是在稳步改善的,其评价分值由2001年的447.7分至2002年的450.2分,再到2003年的452.7分,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从具体项目看,被调查企业对海关通关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市场准入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评价连续二年上升,而且上升幅度明显(见表6)。
从本次调查看,浙江民营企业对发展环境总体上是比较满意的,总评分达58.7分。企业对其影响因素的评价,从高到低依次为:社会环境(64.2%)、政府服务状况(63.5%)、政策环境(58.0%)、产业配套状况(55.5%)和基础设施状况(52.2%)。(见表7)
表7 浙江民企对经营环境的满意度(略)
注:最满意为90分,加总分数再除以作选择的企业数。
6. 企业主综合素质有新的提升
全省民营企业主接受学历教育的程度逐步提高,非学历教育和市场竞争的实践也增强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实践调查表明,大多数企业主民营企业主年富力强,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占82.0%,其中40-50岁占44.3%。业主从业年限以6-10年居多,占被调查企业的32.4%。
从学历看,浙江民营企业家的总体水平虽然不高,但是子承父业的“第二代”与作为创业者的“第一代”相比,接受学历教育的程度已明显有所提高。第一代企业家中专科以上学历者占39.8%,而在第二代中,专科以上学历者已达52.4%。
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浙江民营企业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通过多种渠道所接受的非学历教育,对他们综合素质的提升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是浙江的民营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及主营业务与企业主的学历水平没有直接的关系。无论什么学历的企业主,选择最多的产业领域均为制造业,占60%左右。
表8 不同学历者所从事行业的类别(%)(略)
二、面临的问题
1. 过于偏重传统制造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
从主营业务看,浙江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在被调查企业中约占68.9%,其次为第三产业,约占28.5%,而第一产业仅占2.6%。与2003年全国私营企业的行业分布相比较,浙江民企在制造业中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2%)约26个百分点,行业属性非常鲜明。而浙江民企在社会服务业(占2.3%)、科研技术
(占0.3%)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占0.7%)中的比重,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分别占11.1%、5.5%和4%)。
表9 民营企业的主营业务(略)
由于历史的以及行业进入门槛方面的原因,浙江民企中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占比例最大,为63.0%,其次是技术密集型企业,为24.9%,资本密集型企业最少,约占12.1%。全省11市地之间的差异并不很大,表明在影响企业行业选择的诸因素中,区位条件并非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表10 民营企业行业特征(%)(略)
2. 血缘关系依然强于契约关系而居主导地位
从调查情况看,浙江民企的股权结构是比较单一的。按股东属性划分,自然人股东占绝大多数(86.6%),其次为社会法人股东(8.5%)和职工股东(2.1%)。按股东持股比例划分,第一大股东平均占有68.9%的股份,其余股东则合占约三分之一的股份。(见表11)这种股权结构,使得资本、投资收益与风险均高度集中。
表11 按股东属性和股东持股比例划分的股权结构(略)
调查数据表明,浙江绝大多数民企的总经理由创业者本人担任,由直系亲属担任或外聘的比例都非常低。约85.1%的总经理为创业者本人,而源于亲属或外聘的总经理分别仅占8.3%和6.6%。这使得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表现出明显的血缘联系,具有家庭控制或家族集聚的特征,导致决策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集中,企业主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居支配地位。
3、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
由表12可见,无论对高层还是中层的管理人员,民营企业的前三位激励措施为:现金奖励、精神鼓励和职位晋升;其中现金奖励在高层管理人员中占53.1%,在中层管理人员中达64.1%。相比较而言,股权奖励和期权激励的比重仅为1%左右。此外,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住房、汽车奖励占到了8.3%,而同样的激励措施在中层管理人员中仅为2.4%。
表12 浙江民营企业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措施(%)(略)
与全国的情况相比较,浙江民营企业以现金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比例,明显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用现金奖励总经理的占46.1%,奖励副总经理的占41.0%,奖励“三总师”的占24.7%)。而股权奖励和期权激励的比例,则明显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5%以上)。[1]
4. 受制于不畅的融资渠道
调查表明,浙江民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约占70.5%;源于银行、信用社的资金约占26.5%。但对于企业下一步发展拟优先考虑的资金渠道,绝大多数的企业选择了银行和信用社,该比例高达87.4%。(见表13)这种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
表13 浙江民企资金来源及对来源渠道的选择(%)(略)
在被调查的民营企业中,利用银行贷款的主要形式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该类企业约占72.2%;而利用长期借款(一年以上)的企业,约占10.2%。但目前已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的企业仅占58.8%,未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的企业约占29.3%,其余的企业未作回答。
从分红的情况看,近年对税后利润进行分红的企业,平均约占浙江民企的50%;而分红企业中,现金分红与转增股本又基本各占一半。(表14)普遍的转增股本,一方面印证了企业具有很强的扩张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企业融资渠道的局限性。
表14 浙江民营企业近三年分红情况(略)
5. 承受着不同的成本压力
根据本次调查,我们将商务成本区分为要素成本、交易成本与社会环境成本三项,并确定了相应的权数。[1]经过对调查数据的处理分析,得出了全省各市地2003年的商务成本(得分越高表明成本越低),如图8或表15。
该年全省平均的商务成本得分为79。高于全省平均值(即商务成本较低)的地区分别为湖州(80.3分)、绍兴(79.8分)、温州(79.5分)、衢州(79.1分)、金华(79.1分)和杭州、嘉兴(均79.0分)。低于全省平均值的地区有丽水(78.8分)、舟山(78.4分)、宁波(78.2分)和台州(78.1分)。
不难发现,不同地区的企业承受着不同的成本压力。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台州的成本压力主要源于社会信用环境与市场经济秩序的得分偏低,成本偏高;宁波的成本压力主要源于人力资源供给、资金供给与原材料供给方面的得分偏低,成本偏高;舟山的成本压力主要源于政策环境、人力资源供给等项的得分偏低,成本偏高;而丽水的成本压力主要源于技术、原材料、资金供给和政策环境的得分偏低,成本偏高。
2001-2003年,全省11市地企业的基本要素资源及其成本,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见表16)借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年息),杭州最高(为7.74%),温州最低(为5.99%)。劳动力的平均成本,舟山最高(为1.4万元/人?年),丽水最低(为8500元/人?年)。水价较高的地区为舟山、温州、宁波与台州,而最低的地区为衢州与丽水。电价则杭州远高于省内其他市地,绍兴、舟山、衢州和宁波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电价最低的是丽水,而电价上升最快的是嘉兴。污水处理费用,金华、台州、衢州与舟山的成本较高,杭州、绍兴与温州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湖州最低,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0%左右。企业用地的成本,则主要与所从事的产业相关,三产企业的地价远高于二产企业。(见表17)
在从事不同产业的企业中,第一产业的商务成本最低(得分最高);第二产业企业的商务成本居中(得分其次),但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而第三产业企业的商务成本最高(得分最低)。(见表17和表18)。
从劳动、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看,则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商务成本最低(得分最高),技术密集型企业次之(得分其次),而资金密集型企业的商务成本最高(得分最低)。
6. 存在地价与税收方面的不公平待遇
本次调查表明,浙江民营企业对公平竞争问题的关注点,不仅在于国有和非国有企业间的差别待遇,而且也在于内外资企业间的差别待遇。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企业认为浙江民营企业取得土地的价格与税负水平,平均高于外资企业1-10%(见表19)。
从地区结构看,被调查企业反映,台州的内外资企业土地价格差异最大,其次为金华、丽水、嘉兴和绍兴;嘉兴的内外资企业税负差异最大,其次为台州、丽水、金华、杭州和宁波。
从企业结构看,小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土地价格的公平性评价最低,大企业则评价最高;但大企业对税负公平性的评价最低,而中小企业则评价相对较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土地价格的公平性评价最低,技术密集型企业次之;而资金密集型企业对税负公平性的评价最低。(见表20)
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用地价格与税负水平的公平性评价最低,这与制造业领域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可不同程度地享受优惠的用地价格以及所得税的减免有关。这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是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
三、努力的方向
1. 民企:突出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关于浙江民企实现进一步发展所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被调查企业首选的前三项依次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占43.0%),市场开发和营销系统建设(占27.6%),企业改制和加强内部管理(占20.0%)。(表21)
这表明,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的重要性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并已成为民营企业的主攻方向。新产品往往意味着市场空白,因而当现有产品在市场上面临衰退趋势时,它将为企业提供新的市场机会,促进企业的市场营销,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浙江民营企业对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的情有独钟,具有很强的意识和动力,是不难理解的。首先,它们通常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对市场的变化比较敏感;其次,它们的组织规模一般较小,因而对个体主动性和创造力的约束也相对较少;再者,经营者多富于企业家精神,或在某一领域具有一技之长,对技术进步具有较强的内在要求。它们不仅是科技进步的重要源泉,而且由于机制方面的优势,往往取得进步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2. 民企:选择专业化和相关多元化的发展
从企业进一步扩张的方式看,有52.6%的企业选择了走专业化道路,有42.3%的企业选择了相关多元化的发展,而只有5.1%的企业选择了非相关多元化。与全国相比较,浙江选择相关多元化的民企比例,明显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约25%),多元化发展的势头更加强劲。
从未来的经营模式看,多数浙江民营企业选择了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占57.6%),其次为产业经营的方式(占37.0%),而仅5.4%的企业将主要采取资本经营的方式。
由于多数的民营企业为中小企业,它们往往不具备规模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中不能在大批量生产领域与大企业相抗衡。因此,采取专业化的竞争策略或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是一种合理的选择。而多元化经营尽管有一定的风险,但对浙江民营企业下一步的发展而言,也已成为扩大规模后的重要目标之一,特别是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原有优势的相关多元化扩张。
3. 政府:着力降低商务成本、特别是制度成本
成本是决定民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也是影响民企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被调查企业对商务成本影响因素的评价表明,政策环境最为重要,分值高达41.4分;其次为政府服务,分值为21.9分;产业配套为17.5分,居第三位;基础设施为9.9分,居第四位;社会环境为9.3分,居末位。可见,整体上浙江民企在商务成本的影响因素方面较为看重视政策与政府服务,反映出“人为的环境”——制度成本,是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重要因素,而社会环境与基础设施状况的重要性已大大降低(见表22)。
这表明,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有些商务成本影响因素的较快上升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试图靠抑制这部分商务成本的上升,并非良策。而主要涉及政治、法律、政府、文化、教育等的制度成本,则有很大的压缩空间。因此,改善发展的软环境,提高政府的效率,建立一个廉价高效的政府,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服务和更多的共享资源,对全省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 政府:重在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浙江民营企业对政府的最主要预期是三项举措,一是公平的税收政策(占25.2%);二是金融支持与民企上市(占24.4%);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占21.1%)。(表23)。这表明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对浙江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是至关重要的。
这就要求在税收、地价等方面,不仅对国有和非国有企业,而且对内外资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为民企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这就要求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信贷业务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持;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对民营企业实行同等待遇,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融资与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这就要求切实贯彻“非禁即入”原则,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打破事实上存在的“玻璃门”障碍,为民营企业的新飞跃拓展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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