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思路

   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教授沈玉芳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态势、问题和方向”一文中认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和唯一途径,是全面推动和积极开展市场化条件下政府间合作联动。即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条件下,加强政府间合作,联动营造一个没有政府或少有政府参与的区域统一市场,以利于资源和信息的自由、合理、充分、顺畅地流动和配置;联动创造资源和信息充分、合理、顺畅流动的技术物质基础和平台;联动制定市场运作的统一法规、标准、相关制度和运行方式;联动探索和制定政府间合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实行区域调控模式转换;联动培育区域产业群落,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联动实现区域城市、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协调。其中积极开展上海同长三角地区新一轮联动发展,必将为长三角地区持续增长获取新的契机和动力。
  长三角政府间合作和联动发展必需完善和创立三大机制:(1)交流机制;(2)协调机制;(3)同域职能管理机制。对于目前已有的交流和协调机制(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经济协作工作会议、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高层座谈会),需进一步强化,并向更具有实质性的方向转变。此外,建议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合作和联动,创建同域职能管理机制和相关体制,突破现有体制约束,在不涉及现行行政管理框架的情况下,实现区域(某些)职能管理方面的一体化。具体操作,可按先易后难原则逐一进行,包括“长三角交通管理与规划”、“长三角工商管理和监督”、“长三角水务”和“长三角环境保护”等。
  与此同时,作好区域统一市场、基础设施、信息共享平台、产业集群、城市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联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地区合作和联动,达到区域共同发展。为确保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建议成立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专家顾问委员会。
                     

                       (据《城市经济、区域经济》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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