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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这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的重要论断,对于我们科学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落实“五个统筹”,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对我省而言,“十一五”时期大力优化全省区域经济布局,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改善贫困人口生产和生活状况,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全国区域经济格局的演变和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实力和区域整体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我省“十一五”时期区域经济布局的优化和欠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在我省“十一五”期间率先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人均GDP3000~5000美元、转型促发展的新阶段,我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问题应把握其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最具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欠发达地区;二是浙江的重要林区和水系源头,是全省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三是浙江的山区、边区、老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区,25个欠发达县市中有19个是纯山区县,青田、云和、遂昌、景宁、文成、泰顺等县山地面积比例都在90%以上,有17个是革命老区县,有10个县地处浙闽赣皖省际边界地区,景宁畲族自治县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科学认识欠发达地区的这些基本特征,是正确把握优化全省区域经济布局,处理好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维护生态屏障功能相协调的重要前提。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不是要求欠发达地区不顾自然、历史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环杭州湾地区、温台沿海地区、浙中城市群一样,通过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群建设,来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极,而是通过完善政府引导与调控、优化区域经济布局,遵循客观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全省区域的协调发展和共享现代文明成果。
二、“十五”欠发达地区发展成绩评估
(一)欠发达地区总体上取得更快发展
200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1]17号),有效推动了以衢州、丽水两市为代表的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随后,省委省政府又提出把欠发达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将
“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列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我省欠发达地区更是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时期。据对全省GDP的统计,2000年至2004年11个市的增长速度分别为:杭州市81.9%、宁波市83.5%、温州市69.4%、嘉兴市94.2%、湖州市56.3%、绍兴市68.5%、金华市79.0%、衢州市75.3%、舟山市86.7%、台州市73.9%、丽水市93.5%。其中,丽水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136.7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264.57亿元,增速位居全省第二,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3.9%,高出全省同期1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生产总值2004年达1278美元,年均增长13.7%,人均生产总值水平从相当于2000年全省平均水平的41%提高到2004年的44%。衢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161.9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283.76亿元,增速位居全省第七;城乡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0.5%和10.4%,超过全省同期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详见附表)。
(二)欠发达地区投资拉动明显
为切实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从2003年起省里开始实施 “百亿帮扶致富工程”。通过山海协作工程、欠发达地区下山脱贫致富区基础设施、丽温高速公路、欠发达地区通村公路改造、丽水滩坑电站、“五保三无”集中供养设施等帮扶工程的建设,极大地带动了欠发达地区投资的快速增长。欠发达地区投资的快速增长不仅明显改善了区位条件,而且也有效地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三)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消灭绝对贫困成绩显著
200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46元,比上年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96元,比上年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连续19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其中,来自家庭经营的农林牧渔业收入人均1124元,增长9.2%,增幅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人均2987元,增长14.3%;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收入人均1430元,增长9.4%。
2003年,全省211个欠发达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167元,比上年增长12.8%,比全省增幅高出2.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幅4.1个百分点。在211个乡镇中,有136个乡镇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占欠发达乡镇的64.5%,欠发达乡镇中的贫困村进一步减少。
(四)发达地区转移就业成效显著,大社保体系逐步形成
2004年,全省培训各类农村劳动力139.9万人,新增转移就业30万人,并在全省35个县市开展了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五统一”就业试点。全省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6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以上来自非农产业。此外,2004年,全省用于下山脱贫的省财政专项资金增加到1.3亿元,下山脱贫重点已转移到整村、整乡搬迁和重点库区困难群众异地脱贫,全年完成下山移民5.3万人。
目前,我省已基本建成城乡全覆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省财政(包括中央支持部分)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教育,
“低保”家庭等五类子女已实行从小学到高中段的免费教育。
(五)区域合作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初步形成
随着“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千万农民饮用水”等工程的大力推进,全省区域合作显著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建成。其中,从2002年4月到2004年9月底,全省共签约山海协作项目1427个,合作领域已从一、二产为主,逐步向能源交通、城市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务输出等基础设施和服务业延伸拓展。通过“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到2004年底,全省已共扩建、新建下山脱贫小区400多个,下山移民点1200多个,迁移山区农民40多万人。
2004年,全年下山脱贫5.3万人,基本完成381个示范村和3554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和整治任务。此外,我省还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2004年省级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下派科技特派员101名,为欠发达地区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60多项,促进了欠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政策对欠发达地区缺乏细化的分类指导标准,统一套用全省较高的准入门槛,加上欠发达地区的投资收益相对较低,一般项目很难达到申报标准,造成技改贴息、省级工业园区申报和散户下山脱贫扶持等项目难以被列入省重点项目或省里的项目盘子;二是地方配套能力弱,省里要求项目资金地方给予配套,但实际上普遍难以到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三是部分条款过于原则,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没有细化为相关部门的操作性文件,加上部门认识不一致,致使很多政策在具体实施中难以完全到位;四是部分全省“一刀切”的目标任务完成难度很大,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县(市、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有线电视联网等,而且部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要低于发达地区,项目实施的积极性有待通过针对性的政策扶持来提高。
(二)政策扶持途径与方式有待完善
一是执行部门分散,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日常协调机构,缺乏统筹规划,统筹安排,扶持政策因此大多以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分配到省里有关厅局,再“戴帽”分配到点上,造成项目分散、资金分散、中间损耗较大,影响资源整合能力和扶持整体效应;二是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尚不完善,扶持政策刚性不够,同时因缺乏对当地地方财政的扶持资金,部分扶持政策对提高欠发达地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帮助有限;三是省属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欠发达地区的投资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
(三)欠发达地区发展思路有待创新突破
目前,政府在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方面还有待加大体制和机制的创新;随着全省区域经济布局的优化,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出发点有待于从脱贫致富转向区域统筹发展,对应的扶持政策着力点也有待于从经济发展拓展为社会事业的进步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针对我省不同类型的欠发达地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政策重点和法律保障等方面,还有待积极探索;在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工商实体、农业合作社、慈善团体等参与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和弱势群体脱贫,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还有待于突破。此外,对纯山区县、乡镇来说,由于缺乏发展的自然空间和要素平台,就地发展潜力更为有限,其发展思路也亟待从更宽视野进行创新突破。
(四)区域经济联系和区域协作有待加强
通过“山海协作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我省区域经济的协作和区域协调发展得到加强。但由于我省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总体上还处于产业和要素集聚的发展阶段,加上各欠发达县市、欠发达乡镇具有各自的特殊性,还需要政府遵循客观规律,引导发达地区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带动;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差异、利益维护机制的建设相对滞后、政府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有待于加强等原因,区域间,特别是流域上下游间、重点生态保护区与重点建设发展区间的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机制还有待于建立;此外,区域经济联系和区域协作的形式、途径和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
四、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部署,科学、全面认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欠发达地区的基本特征,从优化全省经济布局高度,按照强化政府引导,完善市场配置,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区域,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全省区域经济的优化布局,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性。
按照上述发展思路,在“十一五”期间,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立足全省区域经济布局,合作促发展
强化地域分工、明确区域的定位,将欠发达地区的低成本优势和发达地区在资本、技术和市场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区域联动和协调发展的机制。要从全省乃至更高层次审视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结合自身发展的自然与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发展方向、方式和规模。要从全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分析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价值和生态保护价值,合理确定其发展的内容和重点,对生态价值特别重要的欠发达地区,要坚决贯彻保护优先原则。
2、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优势,特色促发展
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加快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和工艺,努力培育区域品牌,因地制宜地培育优势产业,使优势产业在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要从自身有利条件出发,寻求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优先发展自然条件和产业基础较好,发展空间和潜力较大的重点区域。
3、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促发展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需求较大的有利时机,加快破除户籍管制、承包地与宅基地流转限制等不利于劳动力转移的人为障碍,加大农村劳动力转产转业义务培训和流入地宅基地指标解决等,促进人口良性流动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劳动力的外迁(向发达地区流动)和内聚(向欠发达地区的中心城镇及平原河谷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流动),是优化全省经济布局,缩小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途径之一。同时,要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城市和重点城镇对生产要素的集聚整合作用,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途径,
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欠发达地区城乡协调发展。
4、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改革促发展
我省发达地区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市场取向改革的先发优势。要加快欠发达地区市场导向的改革,消除与发达地区在体制方面的差距,特别是要加快树立大开放意识,加强与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主动接受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按照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区域要素和商品的流动,使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各自的比较优势在流动中整合成联动发展的优势。
5、加大帮扶力度,合力促发展
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给予必要的支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主要体现为制定欠发达地区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对缺乏自身发展能力和空间的纯山区县市和乡镇,要逐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优化。为此,要在总结现有扶持我省欠发达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要求,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进一步组织好现有扶持工程,积极探索新载体。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全省区域经济布局优化取得新进展,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形成良性的竞合关系,争取大多数欠发达地区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人居环境优于省内其他地区。具体目标为:
经济发展: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争取欠发达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人均指标与全省同期水平的差距有所缩小;重点区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加,绿色环保型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争取大多数欠发达地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
社会进步:基本建成城乡统筹的大社保体系,城乡一体化取得进一步进展;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农业劳动力普遍接受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实现十五年免费教育,新增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通乡公路全面硬化,符合规划的行政村村村通公路,使欠发达地区居民基本的生活条件不低于全省一般水平。
生态保护:欠发达地区城乡生态环境基本达标,水土流失基本得到全面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明显提高,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进一步增加,全省绿色生态屏障作用更加显著,人居环境优势更加突出。
人口布局优化:迁移下山25万人,生存条件差的高山、深山和重点库区农民基本实现搬迁,建成一批重点移民城镇、移民小区,2/3以上的下山劳动力实现转产转业。
五、主要任务
为保证实现上述主要目标,确定五项主要任务。
(一)以三大产业带建设为载体,优化经济区域布局
突出环杭州湾地区的全省经济重心地位,发挥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建设高水平的环杭州湾产业带,大力集聚吸纳国际产业资本转移,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提升发展水平。同时加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成为我省欠发达地区外迁人口的主要接纳地,以及转移适宜产业的重要来源地,进一步发挥环杭州湾地区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带头作用。
提升温台沿海地区规模实力和辐射力,增强陆域经济和海洋经济联动发展的推动力。以温台沿海地区为载体,在更大范围内参与长江三角洲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基础上,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帮扶与合作,大力推进陆海联动、山海协作,有力地带动温台区域内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促进温台欠发达地区更快地融入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现代化进程中,同时,进一步向丽水等周边的欠发达地区发挥产业辐射带动作用。
优化整合金衢丽生产力布局,引导省内最大的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在着力打造浙中城市群、强化特色优势、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提升“经济走廊”功能;强化与环杭州湾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的互动,引导欠发达地区人口向浙中城市群和沿海地区有序迁移,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沿海经济与山区经济联动发展的新路子。
(二)引导欠发达地区人口内聚外迁,优化人口区域布局
通过外迁,减少欠发地区的人口总量。根据我省人口战略研究成果(预测2005~2010年,浙中丘陵盆地生态区将累计流出68万人,浙西北山地丘陵生态区和西南山地生态区将累计净流出18-26万人;从行政区划上来看,衢州和丽水两市总人口将总体上呈现减少态势),结合我省欠发达地区生态价值、环境承载力、发展空间等客观实际,有序加大欠发达地区人口向发达地区的迁移,减少人口总量,是我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增强欠发达地区生态屏障功能,促进欠发达地区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内聚,优化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分布。在加快人口区外迁移同时,继续加大整村搬迁的政策引导和搬迁户补助力度,促进区内人口向欠发达地区中的重点城镇、部分河谷盆地等优先发展地区集聚;高度重视乌溪江库区、滩坑库区等重点项目的生态移民,加大库区异地脱贫支持力度,确保有关项目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到位。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改进下山脱贫方式。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整户外迁与逐个外迁相结合,补助建房与扶助就学、购房(经济适用房)、就业相结合,农民致富与保护生态相结合;加大下山脱贫农民和转产转业渔民培训力度,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督查;妥善解决下山脱贫小区和渔民新村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三)加大教育和人才扶持力度,率先普及贫困家庭子女十五年免费教育
率先普及贫困家庭子女十五年(含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在欠发达地区率先普及贫困家庭子女的十五年免费教育,对未上高中的学生则提供1~2年的免费职业教育,提高新增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加大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的就业技能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使人口压力,逐步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并进而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和破旧校舍改造,以及为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高学历教师等专业人才,提高欠发达地区教育质量。
加大人才扶持的力度。在省人才基金中专门划出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引进、开发的专项基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完善鼓励专业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工作在住房补贴、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明确对欠发达地区人才扶持的牵头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来欠发达地区服务;省级、设区市部门干部下派锻炼和欠发达地区干部上挂制度化,所需费用从专项资金中解决。
(四)继续组织好帮扶工程,引导产业有序择优转移
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加大贴息补助和考核力度,引导符合欠发达地区生态要求和比较优势的省内发达地区企业,向省内欠发达地区投资,实现产业有序、择优转移;对符合条件、属于山海协作的项目和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在土地指标、技改贴息、项目审批、税收和出口产品贴息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优惠及保留;加强对“山海协作”工作的督查,确保省里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发展生态优势产业的扶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项目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增加省里扶持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种子种苗工程等的专项资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的比重;对欠发达地区拟保留的工业园区给予一定的财政倾斜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招商引资的平台;对发达地区的大企业投资欠发达地区,在协调解决问题、用电、税收上给予鼓励,在项目审批和安排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协调各省级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的信贷倾斜和存贷比考核,适度增加对欠发达地区支农再贷款指标和放贷规模;加大与各股份制银行的协调沟通,争取更多银行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五)建立完善欠发达地区大社保体系,加快社会设施建设
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欠发达地区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促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全面发展;继续推进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等工作,稳步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推进社会设施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文化俱乐部、乡镇公共卫生医疗站、有线电视网络等社会设施的建设力度,丰富当地农民文化休闲生活,改善就医条件;继续加大移民小区、渔民新村经济适用房建设帮扶力度,完善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加快普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移民能够“有房住,能就业,留得下”。
六、对策建议
(一)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完善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
一是在三大产业带的年度推进计划中,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各类专项资金等领域给予重点关注和尽可能的支持,尽快改善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环境;二是在“十一五”规划编制进程中,除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欠发达地区要给予重点关注外,省级专项规划和市、县两级各类规划对此也应高度重视,充分用好“规划机遇期”;三是对2001年的17号文件作进一步完善,根据实施“八八战略“的新进展,进一步确定工作重点,制订相应政策,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二)改进对欠发达地区发展扶持方式,拓宽扶持领域和途径
拓宽扶持范围,将统筹城乡建设、欠发达地区村干部报酬、农民饮用水工程、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万里清水河道、防护林速生林建设等列入政策扶持范围;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基础条件较差的实际,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水利、交通、电力、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项目,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或设立欠发达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提高项目补助标准;适当降低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保障欠发达地区有更多项目能享受到省重点项目的倾斜支持。
(三)逐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当地后顾之忧
以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等为依据对现有体制进行调整,逐步建立起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省级财力允许的限度内,加大省级财政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的专项拨款,缓解欠发达地区公共产品供求矛盾;加大社会保障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改变目前欠发达地区社保资金入不敷出,缺口额较大的困境。
(四)探索构建区域生态共保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建设
加强区域间生态补偿的核算,探索建立我省重要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促进区域间生态环境共保的压力与动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并适当补助其今后日常运转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调整《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使欠发达地区辖区内征收的水资源费可更多用于所辖县市的发展;将瓯江流域管理条例、衢江流域管理条例等列入全省立法计划,确保流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五)建立完善对欠发达地区的反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作贡献
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地区的反哺,鼓励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地区居民、社会项目提供各类捐赠;在落实用地、信贷抵押、税费优惠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免费或微利技能培训班,新建移民新村等;充分鼓励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与欠发达乡镇、村落结对扶贫,为其提供教育资金、就业培训、移民安置等服务,相应地政府提供一定的道义宣传、税费减免等措施。
(六)因地制宜,完善欠发达地区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
对有发展潜力和空间的县市、乡镇仍以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等为主进行考核;对缺乏产业开发潜力,由于生态环境特殊不适宜产业开发的县市、乡镇,其政府主导功能应从发展经济为主向引导居民外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主,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也应适时从经济指标为主向社会、生态指标为主转移;部分经济发达县市的欠发达乡镇可适时取消对经济发展指标的考核,使当地政府得以集中精力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人口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从而发挥出该区域最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真正做到各展其长、各得其所,实现和谐发展。
(承担单位:省发改委、省农办、省经济建设规划院)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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