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和重要信息
2001年11月成立,承担着以下职能: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县有关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受委托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意见,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实施行业管理,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协调行业经济运行,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指导和管理行业协会工作。承担能源管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职能,负责电力工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整改石油、成品油、煤碳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参与全县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等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