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教何以成为“掠夺之手”

  据《新华每日电讯》7月17日报道,我国现阶段大学费用支出,包括学费、住宿费等所有开支平均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有的学校仅学费每年就超过1万元。也就是说,从支付能力来看,中国现阶段大学支出是世界最高收费的3倍以上。究竟什么因素酿成了中国高等教育当今的畸形高收费?笔者认为其原因极为复杂,但主因有三:
  首先,它是教育产业化结出的一个恶果。教育产业化近年来成为一种时尚,但凡讲教育体制改革,几乎言必称教育产业化。教育作为公共产品,是近现代科学、教育、文化发展中得出的一个共识。公共产品,是公共财政养育的全社会共同的果实,为公共大众所共享。因而这种产品拒绝私有权。教育一旦产业化,公共事业便演化为商业行为。表现之一,是将教育进行商业化操作。突出的一个例子是,遍布全国各地的“大学城”。大学城,与商业mall,无论其设计思想,融资方式,还是日后经营活动,都大同小异。表现之二,是对教育产品商品化而明码标价。名牌大学比二三流大学收费要高,专业之间收费标准也有级差。不同级别、不同名气教师授课,收费也有霄壤之异。录取时,差一分,交一份钱,差两分,交两份的钱,如果“一脚踢”则是特殊的收费标准。表现之三,形形色色的创新教育商品,犹如电子城的时髦商品一样,给有钱人获得体面的文凭提供了选择各种机会与空间。只要你大把地花钱,文凭就会飞到你的手。表现之四,是学校直接进行商业开发与经营。中国的所有高校特别是各大名校,没有不开办商业经营公司的。近些年大有改进,该脱钩的也脱了,但是由此打下的商业烙印,却不会因学校搬到远离市区的大学城而痕除疤平。教育产业化势必将商业文化引入教育,商业文化进入教育就是追求经济利益进入教育,而教育一旦追求经济利益,追求社会效益就会退居其后。
  其次,它是国民收入分配制度酿成的一个弊端。通常人们用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一个国家公共教育支出总量。这一指标,是指地方、地区及中央政府在教育上的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不包括家庭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应该说,中国在理念上对教育还是高度重视的,但是实际投入却是十分有限。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的战略发展目标。在这一政策目标的指导下,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持续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93年的2.51%增加到2002年的3.41%,到2003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仍然没有达到4%的目标,仍有900多亿元的资金投入缺口。通过对部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历年公共教育支出占GNP比例的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NP比例年平均值大体在4%—6%之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世界各国到2000年应实现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6%的目标。从目前发展趋势来看,6%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世界各国在公共教育经费支出规模上的一个平均水平。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与国际上的差距是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带来的。教育经费缺口的压力在市场经济诱惑下,促成了掠夺受教育者。
  最后,当权力资本参与运作时,便出现教育腐败,教育腐败将教育收费质变为对受教育者的“掠夺之手”。人们对大学收费没有异议。但是收费之高却令人不解。一个年人均收入仅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收费何以超过年人均收入3.6万美元的美国与年人均收入3.1万美元的日本?将公共产品商品化甚至资本化,无异于将公共权力商品化、资本化,因而,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腐败,即教育腐败。在教育腐败的氛围中,教育不再是对每个受教育者的“扶持之手”,而变成对受教育者的“掠夺之手”。于是,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办大学的一个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其实,这只是问题一个方面,在私有资本进入高等教育后,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再是潜规则而是明规则。于是“看不见的手”成为名副其实的“掠夺之手”。

     
                     (据《新华每日电讯》,作者:巫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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